大 连 市 中 山 区 人 民 法 院
公 告
(2025)辽0202执2190号
杨帆:
本院在执行杨帆罚金一案中,因你/你单位未履行(2025)辽0202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缴纳罚金义务,现向你送达本院(2025)辽0202执2190号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、流程告知书、廉政监督卡、限制消费令、执行裁定书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
特此公告。
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
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
联系人:金法官
联系方式:0411-82787150
邮编:116001
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







